兵工信企业〔2022〕9号
关于印发《2022年度兵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兵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兵财建〔2020〕78号)的要求,《2022年度兵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经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指南》,做好2022年度兵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组织,精心推荐,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函报送至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行监测协调处(中小企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行监测协调处(中小企业处)
艾 卿 李 燕 0991-2896812
附件:2022年兵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2022年兵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支持范围
(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三)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二、项目支持的重点和申报要求
(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平台网络和各类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对于2021年新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金额20万元,用于平台面向兵团中小企业开展政策咨询、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工业设计、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融资、人才培训、权益保护等服务。
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填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以奖代补)》(附件1)并提供平台近两年在面向兵团中小企业开展政策咨询、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工业设计、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融资、人才培训、权益保护等服务方面所做的工作,资金投入以及取得成效等情况,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规范发展、创新发展,使小企业创业基地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齐全、服务功能更加完善、运营管理更加科学、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积聚人口。对于2021年新认定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金额20万元,用于基地完善创业创新基础设施环境,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入驻企业创业成功率和创新能力。
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填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以奖代补)》(附件1)并提供基地近两年在完善创业创新基础设施环境,增强服务能力方面所做的工作,资金投入以及取得成效等情况,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1.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未获得过兵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金额20万元,用于企业进一步提升经济效益、专业化发展、创新能力及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往行业龙头、“单项冠军”企业方向发展。
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填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以奖代补)》(附件1)并提供企业近两年在提升经济效益、专业化发展、创新能力及经营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资金投入以及取得成效等情况,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对兵团中小企业2020年起开工建设的在建或已投产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研发、扩能提升、节能改造、数字化赋能等),按“先建后补”方式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
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一)项目对兵团产业发展有较强的带动性;
(二)项目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和创新性,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良好的提升作用;
(三)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同等条件下,南疆项目优先支持。
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登录“兵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服务平台”(http://zjtx.xjbtsme.gov.cn/,操作手册自行下载,技术支持电话:0991-4692052)填报项目内容并上传以下材料:(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先建后补)》(附件2);(2)企业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3)近两年度会计报表以及项目投入专账(加盖企业公章);(4)企业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证明(由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5)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附件3,法人签字后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单位资格
(一)在兵团行政区域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
(三)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四)申报项目符合年度资金支持重点和方向;
(五)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
四、项目申报程序
各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本师市范围内公开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请企业的资格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各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资料不全或者不真实的单位,不予推荐。
附:1. 2022年兵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南附件.docx
2. 专精特新专项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手册20220328.pdf